關于做好2016年職稱初定工作的通知

    根據(jù)江蘇省中小學教師專業(yè)技術(shù)資格條件中的有關精神,請部分符合下列條件的新教師,按照要求做好職稱初定準備和申報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 初定對象
1、 獲得專科學歷,在小學教師崗位工作年滿3年,或獲得本科學歷后,在中小學教師崗位工作年滿一年,可初定二級教師。
2、 獲得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后,在中小學教師崗位工作滿3年,或獲得博士學位后,能勝任中小學教師工作,可初定一級教師。
二、 初定工作所需材料
1、 《初定專業(yè)職稱資格呈報表》一式2份;
2、 學歷、學位、教師資格證(復印件);
3、 一份《個人小結(jié)》;
4、 一份自己出的試卷;
5、 一個學期的教案;
6、 一個《主題活動方案》
三、 完成時間
    以上所需材料必須在 5 月30 日前完成,并統(tǒng)一交至學校黨政辦公室。
         
無錫外國語學校辦公室
2016年 5 月7 日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附:《初定專業(yè)職稱資格呈報表》(單擊下載)